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要满足哪些条件?
市公运中心出租车管理科工作人员汪佳妮介绍,根据2017年1月15日起实施的《嘉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目前可申请人员分两类,满足条件就可报名。
一种是嘉兴本地(指五县两区)户籍,只需要身份证、驾驶证,驾驶证的话是持C1及以上类型三年以上时间,没有暴力犯罪、没有酒驾记录、没有吸毒等相关记录就可以申报;
还有一种是外地户籍(非嘉兴籍),除本地户籍需要满足的条件外,还要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且目前还在缴纳的社保证明,还要提供《浙江省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点击“嘉兴运管”官微的“微办事”版块,通过其中的“出租汽车司机申请”报名,还可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申请报名,按要求提交资料即可。因现在是两证合一,不管是想从事网约车还是传统巡游出租车都是相同的要求。
延伸阅读:
《嘉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及本市社保在缴且已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前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除外;
(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近3年内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不超过2次;
(五)从事过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近3年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级及以上;
(六)近3年内无被注销或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由平台公司或驾驶员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驾驶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非本地户籍人员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复印件;
(三)驾驶员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近3年内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不超过2次记录的承诺书。
来源:嘉兴交通经济广播
记者:路浩
编辑:思悦
通讯员:付欣返回搜狐,查看